環境衛生消毒明確3項要求
發布時間:2020-09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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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強化防控措施,鞏固防控成果,6月18日,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《關于全面精準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》,從3個方面對各地開展環境衛生和消毒工作提出相關要求。
一是要求落實屬地、部門、單位、個人“四方責任”,建立日常環境衛生和消毒管理監督制度。
二是要求在集貿市場、企事業單位、重點場所、社區等全面開展環境衛生治理行動。以農集貿市場為重點,發動商戶對所有攤位進行全面徹底環境衛生清理和衛生排查,對市場內公廁、水池、垃圾桶、活禽宰殺點等基礎設施進行清掃保潔;開展企事業單位環境衛生大掃除;強化重點場所環境衛生整治;落實社區自主保潔制度。
三是要求遵循“五要、七不”原則。“五要”,即隔離病區、病人住所要進行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,醫院、機場、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環境物體表面要增加消毒頻次,高頻接觸的門把手、電梯按鈕等要加強清潔消毒,垃圾、糞便和污水要進行收集和無害化處理,要做好個人手衛生。“七不”,即不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的消毒,不對外環境進行空氣消毒,不直接使用消毒劑對人員進行消毒,不對水塘、水庫、人工湖等環境中投加消毒劑進行消毒,不在有人條件下對空氣使用化學消毒劑消毒,不用戊二醛對環境進行擦拭和噴霧消毒,不使用高濃度的含氯消毒劑做預防性消毒。
轉載:互聯網